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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孕妇血糖高有什么影响?


问:

答: 你好出现血糖高,责考虑有孕期合并糖尿玻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近年来,妊娠合并糖尿病母儿预后有了明显改善,经过孕期治疗者其母儿合并症与糖代谢正常孕妇一致。但是,如果妊娠期不能及时对糖尿病进行诊断并进行血糖控制,母儿合并症仍较高。所以,孕期及早、正确诊断妊娠合并糖尿病并进行恰当处理十分重要。(一)GDM的诊断多数GDM孕妇无明显自觉症状,空腹血糖也正常,因此,妊娠期仅依靠空腹血糖检查,容易导致GDM漏诊。目前,国际上GDM筛查、诊断的方法和标准尚不统一。目前,临床上最广泛应用的GDM筛查方法为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简称50g糖筛查)。1.GDM的筛查时间及方法由于妊娠期内分泌的变化所引起的机体糖代谢紊乱,主要发生在妊娠中、晚期,孕32~34周达高峰,所以,孕期GDM的常规筛查时间定在妊娠24~28周,异常者立即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以便及时对GDM做出诊断并进行治疗。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者,第一次50g糖筛查正常者,孕晚期可以重复进行50g糖筛查或重复OGTT。方法:随机口服50克葡萄糖,服糖后1小时抽取静脉血,血糖达到或超过7.8mmol/L(140mg/L),视为异常。对年龄大于30岁、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具有多饮、多食、多尿者以及早孕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糖尿病高危因素者,在首次孕期检查进行血糖筛查,以便及早诊断出孕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妊娠早期诊断出的GDM者,应高度怀疑为孕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可借助产后血糖检查加以鉴别。最近美国糖尿病学会(ADA)提出对于年龄小于25岁,孕前体重指数小于24,无上述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妊娠期不需要常规进行糖筛查。2.OGTT试验50g糖筛查1小时血糖(7.8mmol/L而<11.2mmol/L的孕妇,需进一步做75gOGTT,明确GDM的诊断。OGTT前3天正常饮食,碳水化合物在150~200g以上,禁食8~14小时然后行OGTT。如果糖筛查1小时血糖≥11.1mmol/L,60%以上的孕妇患有GDM,且常伴有空腹血糖异常,所以,这部分孕妇应首先复查空腹血糖(FBG),两次FBG≥5.8mmol/L,即可确诊为GDM,而不需要再行OGTT。空腹血糖正常者,应进一步做OGTT检查。3.GDM的诊断及分类妊娠期两次或两次以上FBG≥5.8mmol/L,或者OGTF四项值中两项达到或超过下述标准即可确诊为GDM。OGTT空腹及服糖后1、2、3小时血糖分别为5.5、10.6、9.2、8.1mmol/L。OGTT四项值中任何一项达到或超过异常时,诊为妊娠期糖耐量减低(GIGT)。GDM分类:A1级:FBG<5.8mmol/L,经饮食控制,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A2级经饮食控制,FBG≥5.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妊娠期需加用胰岛素控制血糖。A1级GDM者,母儿合并症较低,产后糖代谢异常能恢复正常。A2级GDM孕妇,母儿并发症的发生率较高,胎儿畸形发生率增加,故妊娠期应重视孕妇及胎儿的监测。(二)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前糖尿病已确诊,所以,孕期诊断较容易。非孕期糖尿病诊断采用1997年WHO推荐的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标准。空腹以及口服75g葡萄糖后2小时血糖分别为7.0mmol/L(125mg/dl)、11.2mmol/L(200mg/dl),任何一项达到上述标准可诊断为糖尿病:或者有多饮、多食、多尿及消瘦等自觉症状,随机血糖≥11.2mmol/L也可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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