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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10月2日吃的药做药流,本应该在4日排下胚胎,但由于我吃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浑身出疹子特别难受,所以昨天没注意到底有没有排下胚胎。今早发现排下了东西,但医生看后没确定,说好像是胎膜,做B超显示说是原来的孕囊现在看不到了,但子宫里有血块。请问:我的药流成功没有?有没有可能我的孕囊包在血块里,在这样的情况下药流算不算成功?我还用不用做刮宫手术?急!!!(我是初次怀孕,初次做药流)

答:    现在还不能确定。请仔细阅读下面资料,并严格执行!米非司酮合并米索口服终止停经49天以内的早孕,使之自然流产,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终止早孕的措施,具有安全有效,副作用孝损伤少和痛苦轻的优点。适合于不同孕产次的育龄妇女使用,尤其适合害怕手术和手术有困难的妇女。该药只需连服3天,前2天在家或工作岗位上服用,每次服药一片,每日服2次。第3天服药后到医院门诊观察6小时。少数人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及类似妊娠反应样的感觉;流产时小腹轻并下坠,个别人有轻度腹痛。少数人服药二天即可自然流产,故当发现有少量阴道见红时,须注意在大小便时是否有小块组织排出;若有,须送往医院请医生鉴定是否胎囊。约80%的服药对象在用药后6小时内排出胎囊,最短时间服药后半小时胎囊排出;最长时间服药的后一周内排出胎囊。在门诊观察期间极少数人6小时胎囊仍未排出,且出血不多,再送往医院给医生鉴定。药物流产后7-14天应去医院复诊。部分早孕妇女"药物流产"后,阴道血不净,月经不正常。药流排出妊娠物后一个月左右月经复潮;如果超过一周未排出妊娠物,或虽已排出妊娠物但阴道流血过多、两周后仍未止血者应到医院复诊及做B超检查,医生根据病情不同予以清宫、抗感染、宫缩剂及止血药等处理。药物流产效果的评估(1)完全流产:用药后自然排出胎囊或虽未见明确胎囊排出,但B超、血或尿HCG证实已完全流产,阴道出血自然停止并转经者。(2)不全流产:用药后未见胎囊排出,B超证实宫腔内仅为残留物而刮官或已见胎囊排出;随访中因出血过多、出血时间长、血、尿HCG迟迟不能转阴,或第一次转经出血多等种种因素而行刮官者。(3)失败:用药后8日内未见妊娠物排出,B超证实宫腔内有完整胎囊或有胎芽、胎心搏动,最终用负压吸引终止妊娠者。后二者加起来为5%~10%,故药物流产需与器械性人工流产相配合。忠告●服药者必须是停经45天之内的受孕者,年龄在34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无禁忌证。所谓禁忌证包括:曾患、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过敏体质,心脏并高血压、贫血、哮喘、青光眼、妊娠期皮肤瘙痒等,及怀疑宫外孕、长期大量服药、每日吸烟10支以上、嗜酒等;●服药前做B超检查,确认是宫内孕;●流产后至少休息3天~5天;●严格遵守医嘱,按时复诊;●不能连续服药;●选择就诊的医院一定要具备急诊条件(可以紧急刮宫、输液和输血);●不能当作常用避孕药物去服用。药物流产一般适用于18—40岁、停经49天内、正常宫内妊娠的妇女。但有以下情况者不能使用:1、停经超过49天的早孕妇女;2、年龄超过40岁做药物流产敏感性差,容易失败;3、近三个月内用过避孕药者或宫内放置节育器者;4、有严重的心、肝、肾疾病患者;5、高血压患者;6、宫外孕患者;7、有前列腺药物禁止症者,如青光眼、哮喘、过敏体质者;8、有内分泌疾病或与激素有关的肿瘤,如有子宫肌瘤的早孕妇女;9、多次使用药物流产者,极易导致全身内分泌功能失调,再次流产时会导致出血时间延长、产后感染、月经不调及大出血等。药物流产后的注意事项1、组织物排出后需在医院留察一小时。若阴道流血不多,可以回家休息。2、流产后2周内适当休息,吃富有营养食物,不做重体力劳动。3、注意会阴清洁,阴道流血未净时禁盆浴和性生活。4、流产后可能很快恢复排卵,应采取避孕措施,以免再次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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